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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天氣越來越炎熱
每次到了快考試
都會覺得很不公平
高雄跟台北
比起來
夏天考試的高雄學子
真的是有夠慘的
熱爆了就算
有時候還會夾帶颱風來考試作怪
我就吃過死颱風很多次悶虧
所以最近都去找有冷氣開放的地方念書
不過我到了一個冷氣不怎麼強
上午跟下午還要換讀書的西曬位置
撫平煩躁的方法
就拿出非常陌生的法典
研究刑法
在黃小安線上教導之下
我"大概"(你是欠揍嗎?交這麼久還不會)
可以區分
客觀構成要件
主觀要成要件
原來要當刑法上的柯南
首先必須拋棄成見
先觀察事物一切的客觀組成要素
在佐以事實發生的主觀條件
主客觀構成要件的符合
還不能下定論
這人是否有罪
還要再看看是否
有阻卻違法是由
以及他個人的罪責
三段式驗證
讓我常常陷入自己的思緒矛盾
原來我不夠客觀
就像現在的新聞媒體們
常常一語妄之
就像
交通違規事件
我們總是主觀的認為肇事
就是撞人的錯
這種自我狹隘的迷思
常常讓事情
看起來
好像是對的
就像現在
我還看不出我寫作的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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